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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为何说“绝不要提出提早完成工业化的口号”

鲁振祥

2018年04月20日15:26    来源:人民网

  随着周恩来研究的深入发展,特别是由于从《周恩来选集》到各种周恩来专题文集的编辑出版以及《周恩来传》、《周恩来年谱》的问世,人们越来越清楚地看到,周恩来不仅是一位活跃在中国革命和建设领导第一线的伟大实践家、国务活动家,而且是对毛泽东思想的形成和发展作出过杰出贡献的伟大思想家、理论家。他的理论才华的显露,贯穿于他半个多世纪革命生涯的始终,而且表现在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各个方面。

  新中国成立后,周恩来既是党和国家重大决策的主要参与者,又是各项建设事业的主要组织者、指挥者。实践的需求推动他不断地去进行理论上的思考,而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杰出的理论才华又使他能够不断地做出思想理论上的贡献。周恩来的理论思考,从总体上说,是中央领导集体理论探索的组成部分,是在毛泽东的思想理论观点的框架下进行的,但也有许多独到之处。他对党的许多重要思想理论观点的形成和阐发,或具首创之功,或更加全面系统,或更为切合实际。

  本文试图围绕建国初期党的基本建国思想问题,对周恩来所进行的思考做些粗浅考察,以作为整体研究周恩来对我国革命和建设理论贡献的一些片断。

  新中国开国之初:“只有巩固与开展新民主主义,才能争取早日实现社会主义”

  在中国,为了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首先必须经过新民主主义,这是党中央早就提出的问题。新民主主义理论体系创立之时毛泽东即指出:中国革命的第一步是要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的社会,以完结其第一阶段。然后再使之发展到第二阶段,以建立中国社会主义的社会”。①在中共七大上,毛泽东又指出:“只有经过民主主义,才能到达社会主义,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天经地义。”没有一个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和新民主主义经济文化的发展,“要想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废墟上建立起社会主义社会来,那只是完全的空想”。②即是说,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不仅革命要分为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步走,而且民主革命胜利后,社会性质的变革也要分为两步,首先建设新民主主义,然后过渡到社会主义。当革命即将取得全国胜利之时,经过1948年9月中央政治局会议、1949年3月七届二中全会以及人民政协共同纲领的制定,使经过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这一立国思想更加明确起来。

  但是,建国之初,党内党外仍有不少人对这个问题存有糊涂观念或疑虑。周恩来曾说,毛主席访苏回来,到处碰到问“到底什么时候搞社会主义?”可见这是相当普遍的现象了。③当时许多资本家对发展生产持观望态度,大量资金被转移到香港,原因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搞社会主义。在党内,则存在一种提早消灭资本主义、实行社会主义的思想情绪。这种情绪在1950年春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突出地表现出来。一份发言记录上记载着发言者这样的主张:“今天的斗争对象,主要是资产阶级”。现在对私营企业的经济政策“是‘利用、限制、排挤’”。“国营经济是无限制地发展”。“大资本家要停工,我们就让他停工。我们有钱,就接收过来。”有这种思想情绪的人,当然不只这位发言者一个。无论是资本家的疑虑和观望,还是党内急于消灭资本主义的思想情绪,都不利于新中国生产事业的恢复和发展,也不利于新生的人民政权的巩固。

  周恩来敏锐地觉察到党内“左”倾情绪的存在。1950年4月12日,即上述发言记录稿打印的当天,周恩来就指示“即送主席”,并附信给毛泽东、刘少奇,认为“这是一篇错误而混乱的意见”,而“具有这种混乱思想的不只他一人”。毛泽东很快写了批语,阐明今天的斗争对象主要不是民族资产阶级、对民族资产阶级要“采用既团结又斗争的政策以达到团结它共同发展国民经济之目的”、公私营工商业“应当划分阵地,即划分经营范围”、国营经济“在目前阶段不可能无限制地发展,必须同时利用私人资本”等重要观点。接着,周恩来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期间和会后不久,多次发表讲话,从理论和政策上阐述中国必须经过新民主主义阶段和如何正确对待民族资产阶级的问题。

  周恩来把问题提到社会发展必然规律的高度来认识。他指出:“实现社会主义是要有一定条件的。”“勉强是无论如何不行的。社会主义是依社会发展必然的规律实现的。”④什么“必然的规律”呢?就是“不经过新民主主义就不能达到社会主义”。⑤因为:要把整个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加以改组,这是不容易的;要为社会主义创造条件,总要经过十年二十年或更长的时间;今天不是资本主义太多,必须利用私人资本来发展生产。⑥总之,“在今天只有巩固与开展新民主主义,才能争取早日实现社会主义”。⑦“今天中国的经济建设是新民主主义的,不是社会主义的”,“决不可能躐等而进”。⑧正因为如此,周恩来进一步指出:“今天我们中心的问题,不是什么推翻资产阶级,而是如何同他们合作。”“同资产阶级有团结还要有斗争,但以团结为主。而今天的团结,又是为了明天实现社会主义。”⑨

  那末,到底怎样为社会主义创造条件呢?周恩来比其他中央领导人更加重视不折不扣地实施《共同纲领》的作用。他说:“我们团结的基础在于伟大的《共同纲领》,我们的美满前途是社会主义。只要将《共同纲领》一条一条不折不扣地加以实施,中国必然会由新民主主义稳步地走向社会主义。”⑩他批评有些人急于转变到社会主义的想法,是“对新民主主义缺乏切实的认识,不相信按照《共同纲领》不折不扣地做下去,社会主义的条件就会逐步具备和成熟。”11

  周恩来从社会发展规律的角度对“巩固与开展新民主主义”必要性的阐述,同一年后刘少奇提出的区分党的现在将来最后三步奋斗目标、现在要“为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而斗争”12,陈云指出的“达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目的,不是跳过而必须走过目前的阶段——新民主主义阶段”13等观点一样,都是对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党的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发挥。这在建国初期,对于统一全党思想,廓清糊涂观念,打消一些人的疑虑,动员包括民族资产阶级在内的全国人民积极投入新中国的建设事业,无疑起了重要作用。周恩来强调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新中国临时根本大法——《共同纲领》观点的正确性,也是不言而喻的。

  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之后:“过渡时期就是新民主主义建设时期”,过渡时期总路线是共同纲领的进一步明确化

  诚如薄一波在《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一书中所说:“我们党在立国之初,要搞一段新民主主义,是真心实意的。14四这一点在周恩来的言论中表现得尤为明显。除上面引述的材料外,还可指出如下事实:1952年8月11日,周恩来主持完成《中国经济状况和五年建设任务》,该文在估计目前中国国内情况时说:“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已经安定”,今后的任务就是进行“长期建设”,“全党的领导和工作重心转到经济建设方面,特别是工业建设方面”。10月25日,周恩来在同工商界代表的谈话中重申:“毛主席的方针是稳步前进,三年恢复,十年、二十年发展。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可能要十年、二十年”。15 1953年1月13日,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20次会议上他还说:“我们现在还是新民主主义阶段,我们还是要根据共同纲领的精神办事”。16 2月4日在政协全国委员会一届四次会议的报告中,他号召“为建设新民主主义国家并向着社会主义前进而奋斗”产这些事实表明,在恢复国民经济的任务完成之时,周恩来的主张仍然是搞新民主主义建设,而新民主主义建设本身又是在向社会主义稳步前进。

  但这时,毛泽东已在着重考虑中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1952年9月24日,即周恩来访苏归来当天召开的中央书记处会议上,毛泽东说: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10年到15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到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10年或者以后才开始过渡。18随后,经过半年多时间的酝酿,1953年 6月,毛泽东正式提出以逐步实现“一化三改”为目标的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标志着党的建国思想、特别是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战略发生了重大变化。原来设想的首先集中力量进行新民主主义建设以创造过渡条件、然后再采取重大的社会主义步骤这样两个阶段,这时合并为一个阶段——过渡时期,原来要“很远的将来”完成的任务,这时规定从现在起“逐步实现”。毛泽东在正式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之时,还对“确立新民主主义的社会秩序”、一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确保私有财产”3种观点提出批评,说这些都是“右倾表现”、“错误观点”。尤其批评“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的提法,“是妨碍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的”。

  如果说在1952年9月毛泽东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新设想后,在相当一段时间里,周恩来还在主张“建设新民主主义”(因为他认为建设新民主主义就是在一步步地走向社会主义)的话,那末,当过渡时期总路线正式提出、毛泽东批评了有人“还在继续搞他们的‘新民主主义’”之后,周恩来便同刘少奇等中央领导人一样,把思想转变到毛泽东的新的认识轨道上来,并担负起宣传解释总路线、用总路线精神统一全党全国人民思想的任务。但我们从周恩来宣传解释总路线的大量讲话中,仍可看到他的许多独到的见解。

  第一,给“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属性以更明确的界定。

  在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理论体系中,“新民主主义”既指一种革命的类型,也指一种社会制度。就革命类型而言,是指发生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的、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其基本性质是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而又属于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一部分。这一点,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已有明确阐释。就社会制度而言,其基本属性问题,却有一个认识过程。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毛泽东称革命根据地的新民主主义社会为“新资本主义”。他说:“现在我们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性质是资本主义的,但又是人民大众的,不是社会主义,也不是老资本主义,而是新资本主义,或者说是新民主主义。”19解放战争后期,由于城市的逐渐占领和没收官僚资本被列入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经济纲领,毛泽东在论述新中国经济性质问题时,否定了“新资本主义”的提法,而称新民主主义经济为“社会主义经济领导之下的经济体系”。20当时刘少奇的看法是:“新民主主义经济既不是资本主义的,也不是社会主义的,“它有社会主义成分,也有资本主义成分。这是一种特殊的历史形态,它的特点是过渡时期的经济,可以过渡到资本主义,也可以过渡到社会主义。”21

  在宣传过渡时期总路线中,周恩来重新论述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属性问题。他在1953年9月11日一次关于总路线的发言中说:新民主主义在两种社会制度上,是属于资本主义,还是属于社会主义呢?我在全国第一次政治协商会议报告共同纲领的时候就讲了,这个制度不完全同于资本主义制度,也不完全同于社会主义制度,但它是“属于社会主义范畴的”,因为它政权上的领导阶级是工人阶级,经济上的领导成分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22在同月29日第二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周恩来更明确指出:新民主主义制度不是资本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以外的一个独立的历史阶段,它是“从属于社会主义体系的”。23后来,经毛泽东修改和中共中央批准的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学习和宣传提纲中,采纳了新民主主义社会“属于社会主义体系”的提法。24

  认为建国后我国的新民主主义社会“从属于社会主义体系”,或说“属于社会主义范畴”,这个观点是正确的,也是符合当时实际情况的,它把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基本属性问题明确规定下来了。尽管建国之初党中央把搞新民主主义和采取重大社会主义步骤区分为前后两个阶段,但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本质特征和运行趋势看,它确实属于社会主义的范畴和体系。这种提法有助于说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问题,也为我们今天重新研究新民主主义社会,给它以恰当的历史定位,提供了一种启示。事实表明,建国初期我国的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社会主义成分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也可以说是作为社会主义社会准备阶段而存在的社会。

  第二,把“过渡时期”与“新民主主义时期”统一起来,强调“过渡时期总路线”和“共同纲领”的一致性。

  当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之后,随即有人提出“过渡时期”与过去常讲的“新民主主义时期”或“新民主主义建设时期”的关系问题。对此,周恩来在前面提到的1953年9月11日的发言中是这样回答的:“过渡时期就是新民主主义建设时期,就是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时期,也就是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在国民经济比重中逐步增长的时期。”“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起,我国便进入一个过渡时期”。“整个的国家在建设中,在改造中”,而这也正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特点”。周恩来对这个问题的阐述,是新形势下对我们党在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性问题上已有认识的进一步发挥。他没有用“过渡时期”和“社会主义改造”的新概念来排斥“新民主主义时期”和“新民主主义建设”的提法,而是把两者统一起来了。

  与此相关联,过渡时期总路线与作为“新民主主义的纲领”的《共同纲领》25的关系,也是必须回答的问题。对这个问题,周恩来强调了两者的一致性。他几次做报告,通过具体的对比分析指出:《共同纲领》的有关规定,“与我们现在所明确起来的、在过渡时期基本要完成的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及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基本上是一致的”。26所以,“过渡时期总路线就是共同纲领的路线,现在更把它明确起来。”27这里涉及到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问题。按照周恩来的解释就是:《共同纲领》虽然是建设新民主主义的纲领,没有明确写上社会主义的目标,但它的有关规定就是在为实现社会主义创造条件;到1952年,“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已经确立”,国际国内条件同建国之时都有了重大变化;而“毛主席指导工作有一个原则,当一个任务完成了的时候,就要赶快提出新的任务,以免松懈下来”。28所以就把国家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问题较《共同纲领》更加明确、具体地提了出来。

  周恩来的上述解释是否准确和完整地说明了“过渡时期”与“新民主主义时期”、“过渡时期总路线”与“共同纲领”之间的关系,显然需做进一步研究。但有一点是清楚的,就是周恩来力图说明党的理论和政策的连贯性。

  第三,既反对右倾保守,也反对“左”倾冒进。

  这是周恩来一贯的思想和做法。毛泽东在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之时,也要求“反‘左’反右,逐步过渡”,但实际上,此后几年,为了推动社会主义改造快步前进,他始终侧重于反右。周恩来则比较侧重于反“左”。这可以1953年9月28日周恩来在中共第二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为例。这个报告比较多地讲到了反对社会主义改造问题上“左”右两种错误倾向问题。按照三个半月前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批判几种错误观点的精神,周恩来对“我们过去常用的”几个口号,也进行了批评,即:“走向社会主义”;“保护私人财产”、“保护农民的土地所有权”;“确立社会秩序”。指出“这些都是右的错误”。它们“或者是一些逻辑上的错误,或者是过去对的,现在就不对了”;或者“在法律上可以这样说”,但“不能把话说得太死”,变成“确保”、“根本不变”;或者单从法律观点上说:“要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革命秩序,这是需要的”,但对包括社会制度在内的整个社会秩序来讲,就不能说“那样的确立不变”,因为事实是“天天在变着”。不难看出,这里所做的批判,无论对几个口号的概括,还是批判的角度及尖锐程度,都同毛泽东的批判有所不同。报告以更重的分量批判了“另外一种错误,就是‘左倾’急进”,指出这种倾向是企图“一下把全中国变成社会主义”,“那只是空想”。他还以东欧国家在农业集体化和发展重工业问题上曾犯过“冒进的错误”、现在不得不以新方针纠正过去的旧方针为戒,认为我们“更应稳步前进”。这次报告之前,周恩来还曾在政务院会议上指出:“我们既反对保守思想,也反对急躁情绪。在农村工作中,我们主要的是反对急躁。”29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是继建国初和建国前讨论新民主主义建设问题之后,中共中央理论探索中的又一重要关节。如何阐释新的观点,说明新观点与已有观点的关系,是党面对的重大理论课题。周恩来根据毛泽东的基本观点,对总路线提出的原因、内容和实施步骤等做了充分的阐述。在这过程中,他对过渡时期总路线同以往建设新民主主义思想关系的解释,强调两者的一致性。他侧重于反对急躁冒进,主张稳步前进,一开始就为全党敲起了警钟。这些都带有明显的特点。当然,当时全党认识上的局限,如认为社会主义基本上就是解决所有制问题,并追求单一公有制等,周恩来同样是难以避免的。

  三大改造即将基本完成之时:“绝不要提出提早完成工业化的口号”

  对毛泽东关于基本完成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间估计,即所说“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周恩来做了灵活的解释。他在1953年9月第二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说:“这句话很活,十年,就是两个五年计划;十五年,就是三个五年计划;或者更长的时间,就是四个五年计划。为什么说这样活呢?因为现在各种条件还不具备。”“就是说,这个时间并不是很长,遥遥无期,但也不是很快。”他还风趣地讲道:“在座的多数同志大概都可以看到,像我们这样的人就很难说了。”他这时对过渡时期的估计,同此前对新民主主义建设时期的估计是一致的,认为时间要比较长。直到社会主义改造高潮掀起后的1955年11月中旬,周恩来仍然认为社会主义改造需要“大约十五年左右的时间”。30

  1955年11月底至12月初,毛泽东召集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提出反对保守主义,提早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并以此为中心做好八大准备工作的意见。12月 5日,刘少奇在各省市负责人座谈会上传达了毛泽东的意见。31当时,周恩来也赞同了毛泽东的主张,并主动检查旦承认政府各项工作都存在着“保守”倾向,说“客观的可能超过于主观的认识,主观的努力落后于客观的需要”。32认为目前是“两翼”推动“主体”,“一五”期间,不仅经过三大改造可以基本上“进入到社会主义的门槛”,而且社会主义工业化也可能“提前完成”。33 12月下旬,根据农业合作化运动迅速发展的形势,毛泽东在《〈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的序言》中进一步提出:要在1956年一年内基本完成农业方面的半社会主义的合作化,1959年或1960年基本完成合作社由半社会主义到全社会主义的转变,同时要提早完成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并扩大和加快工业化及科学、文化、教育、卫生等事业的发展规模和速度。同时,毛泽东还号召要“不断地批判那些确实存在的右倾保守思想”。341956年1月中下旬,北京、上海、重庆、天津、武汉等大城市相继宣布完成社会主义改造,“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

  面对热火朝天大办社会主义的形势,周恩来又进行了冷静的思考。现在就宣布“进入社会主义”是否恰当?社会主义工业化能否提早实现?思考的结果是做了否定的回答(按:上面提到的毛泽东《(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的序言》一文,也没有提“提早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

  关于“提早工业化”问题的思考,我们从1956年1月《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报告》起草工作中,可以看到如下过程:该报告的初稿、修改稿和1月14日的正式报告稿,都有“提早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的提法。1月14日以后至1月30日刊登在《人民日报》之前,对报告稿再次进行修改,其中重要的改动之一,就是周恩来把“提早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提早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加速进行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一段,改为“提早完成社会主义改造,超额完成国家工业发展计划和加速进行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周恩来1956年1月30日向全国政协委员会二届二次会议所作的报告,也有同样的修改过程。改前稿:“有可能提早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加速进行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正式报告稿:“有可能超额完成我国过渡时期的工业发展计划和加速进行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

  为什么做这样的改动?为什么不能提“提早完成工业化”?周恩来连续在政协常委会、政协全国委员会、国务院全体会议上作出解释。大要为:工业化比三大改造困难得多,更需要时间与知识。35工业化是指工业产值占到工农业总产值的70%,而随着农业生产的提高,产值的扩大,工业化所要求的工业产值也要增多。经过计算,12年后可能还达不到70%。所以周恩来认为,还是“谨慎一点为好”,只能按毛泽东在中国农村社会主义高潮序言中所说,扩大规模,加快速度,而“绝不要提出提早完成工业化的口号”。36

  与工业化问题相联系,周恩来也不赞成“我们现在已经进入社会主义了”的提法,他讲到“两个过渡”的问题,一个是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根据当时进展情况,预计再有三年可以基本完成,“但并不是完全完成了”,“农业、手工业,特别是农业,要在三年内变成全社会主义化是不可能的”,私营工商业合营后要完成各种改造,也须经过一个时期。另一个是逐步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周恩来估计,有可能还需要大约三个五年计划的时间。他进一步指出,社会主义不仅要消灭剥削,还要消灭贫穷、愚昧,而我国剥削还没有消灭、贫穷还根本没有消灭,这时宣布进入社会主义,就会给人一种错觉:“原来社会主义就是这样”!所以,周恩来认为:“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提法,“不怎么准确”,现在“只是开始进入社会主义”,“过渡时期还是照原来设想的那样长一点没有坏处”。37

  周恩来的这些思考和论述,基本精神就是实事求是,反对冒进。用工业化衡量一个国家的经济水平,又用一定的产值比例作为论定工业化的标准,这是当时考虑问题的方法和角度,同后来的认识相比,无疑带有它的局限性(时过不久,周恩来在党的八大所作的报告中,即已改变用工农业产值百分比来说明工业化的认识,而把工业化的“主要要求”解释为“基本上建成一个完整的工业体系”)。但我们从周恩来当时的论述中可以看到他的求实精神。他再三强调要“冷静算一算”,要“慎重考虑”,远景计划和年度计划都要“实事求是”,要“防止头脑发热”。也正是本着这种精神,周恩来在1956年坚持不懈地反对了经济建设中的冒进倾向,并在反冒进中提出了既积极又稳妥可靠、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的经济建设方针。

  强调过渡时期要完成“两个过渡”,这本是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之时题中应有之义。但不久对总路线的解释,却只侧重于所有制的改造。毛泽东曾说:“总路线也可以说就是解决所有制的问题。”38周恩来在解释什么叫社会主义时也说:“社会主义最基本的就是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就是取消了生产资料的私人资本主义所有制,归国家所有了,就是农业、手工业集体化了。”39在所有制改造即将基本完成之时,周恩来重新强调“两个过渡”,表明他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已由主要看所有制的改造,发展为综合考察生产力和生产关系。

  以上所述几点,都是在我国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阶段中,周恩来理论思考的情况。三次历史关头,三次比较集中的理论思索。第一次,维护并更深刻地阐发了党的建设新民主主义的理论;第二次,在充分阐述以过渡时期总路线为代表的新的过渡理论的同时,力图使新观点与已有的认识相衔接;第三次,冷静估计实现工业化的难度,坚持过渡时期还是长一点好。这些当然已成为历史,但又是历史所不应忘记的,因为这是重要的史实,并能给人以启示。

  从1956年起,党中央在毛泽东的带领下,正式迈开了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步伐。周恩来的探索和党中央其他领导人的探索一起,构成了新时期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源头。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

  注 释:

  ①《毛泽东选集》第2卷,1991年版,第672页。

  ②《毛泽东选集》第3卷,1991年版,第1060页。

  ③、⑥ 1950年1月13日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第二次报告记录。

  ④、⑤、⑨、11 《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第169和168页、第178页、第169和167页、第169页。

  ⑦ 1950年5月 22日对中央直属机关工作人员讲话记录。

  ⑧、⑩ 1950年6月 16日在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政治报告记录。

  12《刘少奇选集》下卷,第62页。

  13《新华月报》,1951年7月号。

  14、 18 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第31页、第 213页。

  15、 29、 30《周恩来经济文选》,第122页、第131页、第226页。

  16《党的文献》,1997年第1期。

  17 这个报告的过程稿中曾有“我国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已经确立” 的提法,毛泽东阅改时,先在“我国”下面加上“以社会主义成分为领导”的限制语,后又一同删除。

  19《毛泽东文集》第3卷,第110页。

  20《毛泽东文集》第5卷,第141页。

  21《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第47页。

  22 周恩来在全国政协第49次常务委员会议(扩大)上关于总路线的总结发言记录。

  23《目前形势和过渡时期总路线》报告记录。

  24 见《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第697页。

  25《共同纲领》制定过程中,在定名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之前,就称作《新民主主义的共同纲领》。周恩来1952年6月 30日在政协学委会报告会上说:“共同纲领是毛主席所倡导的新民主主义的纲领,它是毛泽东思想具体化的一部分。” 26 1953年 9月 17日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 27次会议上的发言记录。

  27 1953年9月23日在第二次文代会上政治报告提纲手稿。

  28、 39《周恩来选集》下卷,第106页、第105页。

  31 参见《刘少奇年谱》下卷,第347页;《周恩来年谱(1949一1976)》上卷,第524页。

  32 1955年12月5日在中央座谈会上讲话记录。

  33 1955年12月8日在北京青年纪念“一二·九”运动20周年和“一二·一”运动10周年大会上的讲演。

  34、 38《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224页、第119页。

  35 见《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上卷,第 543页。

  36 1956年2月 8日在国务院第24次全体会议讨论私营工商业改造问题时的发言;2月 6日在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37 1956年2月 6日在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周恩来百周年纪念论文集》

(责编:唐璐、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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